那是2010年,迁江铝厂土建工程造价8个亿,我公司(广西综合工程监理公司)中标;委派我任该工程总监。 在不良地基处理过程中,其中两幢电解厂房均为21×1760米;A厂房由有色七冶承建,B厂房由有色十一冶承建,均为国企。 迁江地区属于喀斯特地貌,地质十分复杂;柱跨6575mm,中间2.5×2.5米排满了基础,支撑电解槽。 现场开挖均为波浪起伏狼牙利齿,石牙、石笋夹杂着亚粘土,同时根据地质剖面存有溶洞,根本就不能作为有效承载层。 经贵阳铝镁设计院、施工单位、甲方、监理公司共同讨论确定:全部采用大开挖,夹杂的泥土全部清除,孤石、松动的岩石全部挖出。 分层次-2米、-3米、-4米、-5米以下全部采用毛石砼换填;大柱基础全部采用高杯口基础;电解槽基础、操作平台、抬包车基础全部采用高基础短柱。 当时给我的工资为6000元,并定下安全责任状;在那个年代工资待遇应当是顶峰了,相当于十一冶、七冶指挥长的工资;我深深的感觉到责任的重大。 这天我正好发工资巡视工地,当我走到B厂房时,突然发现距基坑边沿约3米之间,停了一部农用运输车,不仅加快了脚步,大声喝到:“这是谁这么大胆,在此停车!就连枕木也不樘”!只见基坑下面至少有二三十个民工正在清理基础;此时农用车突然往下滑动,只吓得我魂飞魄散,杀猪般的吼叫:“来人啊!车要滚下去了!下面的人快逃命呀”……!下面的人根本摸不着头脑东张西望,(因为他们根本看不到危险)我又大喝:“快逃命呀”!民工们开始四散逃走,狼牙利齿的岩石阻隔逃跑速度;我想搬一块水泥砌块挡车,苦于腿软而木讷,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民工速快的抱一块砌块挡住了农用车的倒退……我软瘫在地再也爬不起来……要知道车一旦滚下去,死亡5人以上,我至少要被判刑15年。 我当即抽出半个月工资,3000元给了那位民工,并道:“是你救了我”……。 事后我公司总经理陆林,给我打电话,首先对我进行表扬,并表示:“未遂事故属于十一冶,而不是你,所以那3000元,应当由他们承担;他们怕你不要,故而给我打电话,所以,你就不要拒绝了”。 当年年底,公司给我颁发了特殊贡献奖。 证明人:陆林、曾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