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法律服务咨询公司的基本上都是律师,律师开这样的公司目的在于开票冲账,并没有将法律服务咨询公司作为主业发展。
律师事务所在全国来看,绝大部分都是提成制,即律师没有工资一说,律师和律所的关系是有业务就有收入,没有业务就没有收入。
比如一个案件收入10万,律师提成比例为70%,则律师可以从律所拿走7万,但这7万除了5000元工资不用交税外,其他款项需要用票来冲,否则律所就要扣税了,于是一些律师就开办了法律咨询公司,用于给律所开票冲账。
但法眼扫描认为法律咨询公司应该有更大的发展,而不应该仅仅用于冲账。 一些多年没有考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人,一些喜欢法律工作的人,一些在司法界有资源有人脉的人都可以充分利用法律咨询公司做事。
如果一些更有想法的人,可以利用法律咨询公司开办网上咨询业务,也可以开办类似滴滴公司,在网上开设一个平台,集合一些法律业务,让一些律师“抢单”,也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展示一些律师的形象,让有法律需求的人选这些律师。
虽然法眼扫描没有想清楚,法律咨询公司可以作一个什么样的商业模式,但总感觉法律咨询公司不能仅仅作为一个开票冲账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