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我国的省级行政区有34个:
总的来说,得名原因可以分为四种,如下。
14个: 河北、河南、湖南、湖北、浙江、江西、陕西、山东、山西、黑龙江、青海、辽宁、云南、海南
10个: 贵州、吉林、台湾、福建、甘肃、安徽、北京、江苏、上海、重庆
7个:四川、广东、广西、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
3个:香港、澳门、天津
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