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十大奇案(清朝十大奇案书籍)

雍正八年,即1730年的某一天,湖北麻城的一对普通夫妻吵架了。 谁都未曾料到,这次吵架竟成了惊动了皇帝的一起奇案。
这对夫妻中男人叫涂如松,女人叫杨氏。 这俩口子向来感情不和,三天两头吵架,不过这天吵得比较狠,根由是涂母生病了,杨氏却假借理由要回娘家,夫妻俩便争吵起来,一气之下,杨氏离家出走了。
杨氏原本想回娘家诉苦,走到半路却遇到了婚前的情人冯大,这一见,一位梨花带雨地哭,一位款款情深地哄,便旧情复燃了。 燃烧了,脑子也发热,杨氏跟着冯大藏冯家去了。
就这样,杨氏成了失踪人口。
杨氏的哥哥杨五荣听说妹妹失踪了,几乎不假思索,便认定了是涂如松杀人藏尸,妹妹、妹夫两口子经常撕撕扯扯,打打骂骂,做哥哥的不可能不知道。
而涂如松呢,则认定老婆是去了娘家,是杨家把杨氏藏匿起来了。
两家谁都没有证据,就这样就闹了起来,最后闹到了县衙门,打起了官司。
这一打官司,涂家占了下风,因为杨家在当地是大户,族中出了举人和秀才。


举人

杨五荣就去找本家秀才杨同范帮忙。
杨同范这么一琢磨,好办,找个人证就可以了。
于是,就去村里找了个小无赖,名叫赵当儿,给他吃,给他喝,再给他钱,让他当个人证,说亲眼看到了涂如松杀了杨氏。
麻城知县便开始审案了。 既然是件人命案子,而且有了原告杨五荣,有了证人赵当儿,那就只少涂如松一份供词了。
怎么获得供词?涂如松并没杀妻,他自然不会招认。 于是,县令下令用刑,先是掌嘴,杖刑,再用夹棍,拶指。
掌嘴好理解,打耳光,打嘴巴子。 杖刑就是脱掉内衣,用木板打屁股。
夹棍就是用三根相连的木棍夹挤受刑者的脚,这刑法主要由男士享用。 与夹棍相对,拶指一般用来对付女囚,用拶子夹住犯人的手指,左右两边一拉,剧痛就产生了。
就这样,涂如松被打得生不如死,只好承认杨氏被自己打死了。


杖刑

人死了,尸体在哪里?涂如松说不出来,又挨一顿打,只好乱说一通,说把尸体扔在了村边的池塘里。
于是,县令派人去池塘里捞,捞不着,直至把池塘里的都抽干了,还是找不着尸体。 这案子,就这样卡在这了。
而此时杨氏在哪里?在秀才杨同范家里呢。
原来,冯大见事情闹大了,就不敢把杨氏留家里了,而是偷偷地把杨氏交还给了杨五荣,还给杨五荣送了八两银子,求杨五荣不要告发他。
杨五荣就去找杨同范商量。
这事已真相大白了,二人都明白冤枉了涂如松,但他们都不想担上诬告罪名,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错就错,把杨氏藏在了杨同范家。 只等案件了结,涂如松被处死。
因为杨同范是秀才,功名在身,他的家,旁人不敢随意搜检。
可是,一个无罪的人无端背上人命,当然不肯善罢甘休。
涂家人早已到了省城,到了阜司衙门上诉了。 阜司衙门掌管一省的刑狱治安案件。
湖北的阜司衙门接到了涂家的申诉,也觉得可疑,便批文给麻城县,勒令重审。
重审的批文到达了麻城,而原来接案的知县已经离任了,新来的是位代理知县名叫汤应求。
汤知县接案后,认为这案子的突破口应该在赵当儿那里,因为他是所谓的唯一证人。
理出了头绪,这案子审起来就简单了。 这么一审,赵当儿就承认了,自己是受了杨同范的怂恿利诱,做了假口供,涂如松打死杨氏一说纯属子虚乌有。
于是,案情有了转机,涂如松无罪释放,杨同范行贿包讼,诬陷良民,报请学政大老爷,把他的秀才功名暂时革去。 只等杨氏出现,再结案处理。
可是,杨氏千呼万唤不出来。 怎么出来?在杨同范家藏着呢。 这案子,就这样一直留着一个尾巴。


汤应求(剧照)

转眼间就是雍正九年(1731年)的五月了,距离杨氏失踪快一年半了。 本来已经快被淡忘的案子却发生了转折。
这转折来自于一具尸体。
这是一具无名尸体,身上没了皮肉,只有白骨,出现在赵家河沙滩边。 因为埋葬较浅,所以被野狗拖了出来。
得知此事后,杨同范大喜,忙找来了杨五荣,建议他去认这具无名尸是妹妹杨氏,这样就坐实了涂如松杀妻的罪名,自己的秀才身份也就可以恢复了。
就这样,杨家族人便闹着要求验尸。 验尸那一天,汤知县认为这具尸体是上游山洪暴发冲下来的无名尸,而且是男尸,所以并不是杨氏的尸体。
杨氏族人则大闹验尸场,不依不饶。 就这样,案子越闹越大,竟然惊动了省城的督抚。
“督”就是总督,驻在湖北的是湖广总督,总管湖北和湖南的军民政务。 “抚”就是巡抚,湖北巡抚就是湖北全省最高行政长官。
也就在这时,汤应求的代理知县到期了,麻城县来了新任知县李作室,于是,这案子又落到了李知县手中。
而省里因为很重视这个案子,所以又特别委派广济县知县高仁杰与李作室会审此案。
这位高仁杰知县素有“干练”之名,被称为“能吏”,是总督大人洪迈的重点培养对象。
高知县接手此案后,自知获得政绩的机会就来了,便开始展现他的“干练”之风,积极刑侦此案,事事亲力亲为,正牌的麻城县令反而成为了配角。


高仁杰县令(剧照)

九个多月后,高知县终于结案了。 审得的结论有二:
其一:杨氏被丈夫涂如松误杀,赵当儿揭发此事后,涂如松通过本县秀才、讼师蔡灿上下打点,多方狡辩,又三次转移尸体,所以被无罪释放。
其二:赵家河沙滩上的尸体,本来是杨氏,涂如松和蔡灿害怕案情暴露,贿赂了麻城县的两个小吏——陈文、李宪宗,把尸体上换上男人的衣服、发辫和脚掌骨,冒充男尸。
那么,高仁杰知县审理此案的手段是怎样的呢?两个字——酷刑。
对于首犯涂如松,高知县用上夹棍、跪链等酷刑。 关于夹棍,上文已经描述,在此不去多说。 而跪链是何刑法?就是让犯人跪在烧红的火链上,使他的腿部受伤致残。
涂如松被折磨成什么惨状?两只脚踝,骨头都露出来了,膝盖的肉被红铁链烧得冒烟,滋滋的响,像烧烤一样。
所谓的从犯李宪宗、陈文,李知县又是如何对待的呢?“两日之内,叠夹数次,棍敲五百余下,又加重责。 ”
就这样,把涂如松、陈文、李宪宗 这几位所谓的犯人只有胡乱招认,只求速死。 因为,被打得太惨,这样活着太痛苦,还不如去死。 但想死也不容易,因为他们犯罪的证据不足。
尤其是在赵家河沙滩上的那具尸体分明是男尸,但只有证明这是女尸,这案子才可以定论。
幸好,涂如松、陈文、李宪宗 三人各自说服了自己的亲人,并得到了他们的配合,走上了速死的道路。
涂如松为了让自己早点去死,请母亲许氏剪下自己的头发,埋到发现尸体的地方,冒充杨氏的头发。
陈文为了让自己早点去死,请母亲袁氏挖开陈文哥哥的棺材,去下脚掌骨,作为陈文用此假扮男尸的证据。
李宪宗为了让自己早点去死,请老婆把自己的一件衣服染成血衣,冒充杨氏的衣服,埋在了赵家滩旁边。
万事具备,只欠东风。 此案就差英明的高知县揭盖子了。 高仁杰见时机成熟,雷厉风行,装模作样地派人把以上准备的各类证据挖了出来。
于是,高知县便审结了此案,获得了以上两大结论,果然不负总督青睐,果然不负“能吏”之名。 升迁,已指日可待。
不过,按照清代办案程序,在县里审结的案件还需要到府(相当于市)里进行覆审,也就是由上一级单位核查再审一次。
于是,涂如松、陈文、李宪宗等人又被押解到府里覆审了。 也许,这些所谓的犯人是幸运的,在府里,他们遇到了代理知府蒋嘉年。
这是一位富有理刑经验的,且有正义感的好官。


蒋嘉年知府(剧照)

蒋知府一查案卷,便发现此案破绽百出,再看这一干人犯,被打得遍体鳞伤,早已心中明白了几分,便对各人一一分别耐心询问。 屈打成招的众人见有生机,便纷纷改供。
蒋知府得知其中冤情,便连下四道“驳牌”给麻城县,申明案中的种种疑点,命令高仁杰把涉案的所有证人押到府里,由府里再行审讯。
这下“能吏”高仁杰慌了神。
因为,在当时,地方官审理人命案,历来都有期限。 如果逾期,审官就要受到处分。
而高仁杰在审理此案时,造伪证,用重刑,把一大批无辜的人拖了进来,花费了不少时间,因此时间已经临近限期了。
如今,蒋知府不肯接受高仁杰的结论而要求进行重审,那么无论重审的结果如何,高仁杰“逾期”的处分是必然逃不脱了。
这对于总督重点培养对象高仁杰来说,是个政治污点,对未来仕途影响巨大。
该怎么办?高仁杰冥思苦想,灵机一动,不如往这案件上再浇一盆油,让这把火烧得更旺些,只有这样,才能把此事定成铁案,他才能逃脱逾期的罪责。
这盆油是什么?是检举汤应求贪赃枉法。 汤应求是谁?就是判定涂如松无罪释放的那位麻城代理知县。
高仁杰说,在此案中,汤应求作为前主审县令,包庇涂如松,指使县衙书吏装点尸体,替换文书。
但事实终究是事实,蒋知府亲自再次验尸,认定沙滩上的尸骨确实是男尸,而且没有伤痕,汤应求审断无误,高仁杰检验不实。
高仁杰仗着自己是总督的亲信,不肯善罢甘休,便上报总督迈柱,声称蒋嘉年再次所验的尸体不是原尸,而是被汤应求调了包。
总督大人暴怒,便要求把汤应求革职严审,又派黄陂县县令黄奭中主审此案。
黄奭中也是湖北的“能吏”之一,和高仁杰属于“同道中人”。 因此,此次主审,他只有两个目的:第一,迎合总督对汤应求的参奏;第二,维护高仁杰的前审结论。
经过一年半的反复审讯,黄奭中终于达到了他的目的。
他达到目的的途径无非就是两个字——酷刑。
除了各类酷刑以外,还连续几天几夜不让嫌犯和证人睡觉,以逼迫他们招供。 就连前知县汤应求也被用上酷刑,连用夹棍,使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更可想象其他人所受的“待遇”。
此案最终在黄奭中手中结了案:讼师蔡灿判斩,书吏李宗宪判绞,知县汤应求判绞,涂如松判绞。
此外,在刑审过程中,有八名人证难熬杖刑,当场被打死,还有二十一人无辜亲属邻里因往来拖累以致贫病而死,有六座有主坟墓被挖,无关尸骨三次被蒸煮,为此倾家荡产、失业失地的更达百人以上。
雍正十三年八月,刑部发下处决部文,命将蔡灿处斩,其他人犯在秋后处决。
然而,几乎在部文下达的同时,这案子却突然峰回路转,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
因为,“死人”杨氏“复活”了——失踪了五年多的杨氏,突然现身了!


清代酷刑

其实,杨氏此时并不想现身,她的现身是一个突发的偶然事件。
发现她的人是麻城新任知县陈鼎。
陈鼎是如何发现杨氏未死的?
只能说,这世间还是有好人的。
陈鼎说,他在雍正十二年四月到麻城当县令,当年就闹了旱灾,求雨也不应,未免心焦。 一旁的杨县丞接话说,是不是因为麻城有冤案,上天警告我们?陈鼎听杨县丞话里有话,忙追问原因。 杨县丞就把涂如松的冤案一五一十地和他说了。
于是,陈鼎就对这个案子上了心。 回衙后,把这件案子的宗卷取过来一一细看,发现其中确实疑点重重。 觉得此案的突破口应该在杨氏身上,便让亲朋好友到麻县周边府县打听杨氏下落。 没过多久,竟得到了杨氏的消息。
杨氏是被一位接生婆发现的。
原来,杨氏一直藏在杨同范家,时间久了自然觉闷,后来听说涂如松已经被省里定罪了,认为风头已过,就回到了娘家,藏在了哥哥杨五荣家的仓库里。
雍正十三年,杨五荣的老婆生孩子,杨氏在一旁帮嫂子助产。 接生婆来了,忙乱之间,杨氏竟然忘记了躲避,后来匆匆离开,但依然被接生婆看见了。
接生婆是本地人,怎么可能不认识同村的杨氏?于是,就向知县陈鼎报了信,陈鼎得信,怕夜长梦多,马上带着差役连夜从县衙出发,黎明时分突然闯入杨五荣家中,在仓库里把杨氏搜出。
下面,最重要的事就是验明杨氏真身。
陈知县首先把涂杨两家亲属和近邻都召集到了县里,进行指认。
然后,又把涂如松和许多同龄男性混在一起,让杨氏辨认哪一个是她丈夫。 当杨氏来到涂如松身边时,低下头一句话都不敢说,满脸都是羞愧之色。 而涂如松则因为恨到极点,头发都气得竖起来了,满堂都是哭泣之声。
杨氏没死,已是事实,谁也不可改变了。
于是,高仁杰急了,湖北总督迈柱更急了。 这案子如果逆转,他这个总督威望必将大损,用人失察的罪责他注定是逃不掉了。
正在总督着急的时刻,案情竟然又发生了变化。
造成这次变化的人是杨五荣,也就是杨氏的哥哥。
他在大堂之上一口咬定,所谓的杨氏出现,是个骗局。
说现在被抓到了杨氏,只是个冒牌的,是个不知从哪里来的流娼,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头天晚上假意到他家住宿,当夜,陈知县就带人把她抢出去,说是自己窝藏了妹妹杨氏。
总督迈柱闻信大喜,立刻以杨氏真假未定为由,下令重审。
不过,这次重审此案的人不是陈鼎,陈鼎早已被总督剥夺了继续审理此案的资格。


清代街景

这次前来再审的三个衙门的官员,即布政司,按察司和武昌知府。
“布政司”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长官为布政使,官品为从二品,掌管一省的民政、田赋、户籍。
“按察司”也就是上文所说的“阜司”,全称为“提刑按察使司”,长官为提刑按察使,正三品,掌管一省的司法和驿传等。
而武昌是湖北省的省会,武昌知府自是位高权重。
这个会审阵容堪称豪华。
不过,他们此行的目的并非只是为了查出案情真相,更重要的目的是秉承总督的意愿办事,从而维护总督的权威。
此案,何时才能了结?
布政司,按察司和武昌知府三位大老爷开始提审杨氏。 大家姓名不同,籍贯不同,官职不同,职责不同,但目的却是相同的——证明真杨氏是假杨氏。
把真变成假,这难度还是有的,不过老爷们相信,只要威逼利诱,再加上用刑,实现目的应当还是有九成把握的。
不过,事情发展完全不按照老爷们的思路来。
因为,杨氏心理已经完全崩溃了。 被哥哥藏匿整整五年,期间诬告丈夫涂如松,差点置他与死地,还害得那么多人死伤,如今又被哥哥冤枉为流娼,这压力,她实在承受不了。
在审讯的过程中,杨氏当堂把此事的始末情由一一供明,一旁,夫家和母家的许多亲邻也再次予以指认。
于是,尴尬了,三位大老爷对此案再无转圜的余地。 无奈,只好把审讯的结果汇报给总督迈柱。
迈柱听了汇报自然勃然大怒。 三位参审大老爷见总督大怒,都吓得战战兢兢,竟不知该如何结案了。


清代刑法

幸好,转机又来了。 带来这个转机的是湖北巡抚吴应棻。
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 湖北巡抚即主管湖北一省军政、民政。
而迈柱是湖广总督,总管湖北和湖南的军民政务。 看起来,迈柱是吴应棻的上级,其实并不是,他们地位上是平级,因为他们的直接上级都是皇上。
这是一种互相牵制的双头政治,因此,督抚之间产生矛盾再所难免。 吴应棻和迈柱之间也有矛盾。
于是,吴应棻要想给迈柱难堪,这个案子就是个最好的契机。 于是,他就拟了一份密折,把此案的详情和高仁杰的恶行汇报给了皇帝。
此时的皇帝已经不是雍正,而是刚即位三个月的乾隆。 新君才24岁,血气方刚,立刻命令吴应棻写具“题本”,正式参劾高仁杰。
皇帝的支持依然不能打消吴应棻的顾虑,因为迈柱在湖广当政多年,人脉关系盘根错节,而且迈柱的女婿鄂尔泰是先帝的首辅大臣,稍不留神,此案就可以再次陷入僵局,从而把自己和平反派官员带来灭顶之灾。
一不做二不休,吴应棻再次上奏,直斥迈柱的枉法。 吴应棻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在他上奏之前,皇上早已接到了迈柱的密折,告吴应棻在湖北独断专行。
这下该轮到皇上为难了。 皇上为难什么?为难的是如何调节这对水火不相容的督抚关系。
调走吴应棻?这等于否定了他。 而麻城案真相已浮出水面,对的应该是吴应棻。
调离迈柱?可一旦吴应棻查实案情,迈柱的处境就会极其难堪。 自己刚登基,就处分先帝重臣,这可是个难题。 况且迈柱的女婿鄂尔泰更是权威倾动朝野的托孤重臣。
经再三考量,皇帝决定采取折中方案。 对事,尽快平反,昭雪沉冤;对人,则尽量避免将矛头指向迈柱。
于是,皇帝下旨,将迈柱和吴应棻一起内调。 迈柱为武英殿大学士(名义上的宰相,正一品),吴应棻为兵部侍郎(从二品)。 至于麻城案,则由新任湖广总督史贻直来继续审理。
史贻直是雍正赏识的重要大臣,曾六任钦差,在各地充当“救火队长”。 他接受麻城案之后,很快委派官员,再审麻城一案,并最终结案。
结案后,又将报告上奏朝廷,送交三司核定。 哪三司?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
经三司核准后,此案最终定案:
1.杨同范判斩,杨五荣判绞,此二人罪大恶极,不享有赦免权。
2.杨氏交还丈夫涂如松,去留由涂如松处置。
3.高仁杰应该杖一百,流放三千里,但被赦免。
4.迈柱和湖北上下原审理此案的官员都有大小不等的责任,但都赦免,免予处分。
高仁杰和迈柱等官员为何被赦免?
朝廷给出的理由冠冕堂皇——此案发生在新皇登基前,在乾隆登基时,曾大赦天下,所以这些官员虽然犯了法,但都被赦免了。
在古代,帝王常以施恩为名,赦免犯人。 如在皇帝登基、更换年号、立皇后、立太子,或遇大天灾情况下,都会大赦天下,即既往不咎,不再追究过去的问题,给予新机会重新开始。
于是,这起历时5年、残伤多命、贻害地方的大冤案,终于以皆大欢喜的形式收了场。
对于所有涉案官员来说,他们好像是经历了一场刺激的游戏——犯了法,好紧张;被赦免,好开心。 对他们的处罚又像赛场上的举重——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此案名列明清十大奇案之一,而流传最广的记载,出自清代名士袁枚的《书麻城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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