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近亲结婚被法院宣告无效,财产分割方面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无效婚姻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