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
二、债务人申报财产。
三、法院依职权调查。
在执行实务中,由于债权人常常不能向法院提供债务人财产状况,或者至多提供一些财产线索,法院就需要通过自己的调查来发现债务人的财产。
法院具有强制性的调查权,在法院进行调查时,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协助调查的义务,必须合作和配合,如实向法院提供债务人的财产情况。
对违反协助义务的人,法院可以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 所以,法院依职权调查是发现债务人财产的极具实效性的方法。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