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法制以礼法结合为特征。
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制思想是这一传统特征的开端。
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思想占主导地位。
秦朝同样以法家思想为指导思想。
汉朝传承秦朝律制,但汉初思想是无为而治。
汉武帝时期开始有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
魏晋南北朝进一步儒家化,隋唐时期,儒家化的法律成熟,并颁布《唐律疏议》。 至此,儒家化的法制观念确立,并一直延续至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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