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个至第十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分别是:
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即2001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第二个法制宣传日即2002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第三个法制宣传日即2003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第四个法制宣传日即2004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第五个法制宣传日即2005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第六个法制宣传日即2006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第七个法制宣传日即2007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第八个法制宣传日即2008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第九个法制宣传日即2009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十个法制宣传日即2010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2001年以来,我国各地、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