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标准如下:
1、征收耕地的,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计算;征用宅基地可以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
2、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 多年生经济林木或其他果木,政府将参考市场价格,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土地管理法》第48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