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罚金,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确定,没有统一的强制性规定。 但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刑法》第53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