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带上所有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就可以,当地社保局的工作人员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会即时办理。
住院医保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3、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方法: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付费用,而B类报销比例是80%,自付20%的比例。 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床位费是有限额的。
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