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包括下列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