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给予精神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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