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注意它的所有权是全体村民的,不是个人的。 在我们国家,土地一般是归团体或者是国家所有,用来盖房子的土地会因为所有权不一样而划分成宅基地或者是建设用地,前者是属于团体所有,而后者是属于国家所有。
2、它的主体是特定的。 就是当地的村民,就是说他们是团体经济组织中的其中一员,该组织以外的人不允许申请宅基地的使用权。
3、它的使用具有一定的有限性。 就是说原则上只许其使用权人用它来建造住所以及附属设施,供自己使用与居住,不许将使用权出让和转卖。 此外,它还具有福利性质,就是说村民获得它的使用权后几乎是无偿使用,或者是交一点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