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离婚调解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调解两种。 诉前调解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的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 诉前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
诉讼调解是指一方起诉到法院后法院组织的庭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一般当时就会开庭审理,然后由法院判决。 一般庭审后一个月左右出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