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因为工作而死亡的是可以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上领取丧葬补助金还有抚恤金的,领取丧葬费的流程如下: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带上相关的资料,例如死者身份证、户口本等到死者当地的社区盖章,然后再拿着死者的火化证、收据还有身份证到社会保险专门办理丧葬的部门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即可;抚恤金也是带上相关资料到当地的人民政府申请,待批准之后就能够拿到抚恤金。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