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义诗中写道表达了复诗人刚正不阿、制威武不屈的革命精神,袒露了作者不甘受奴役,不愿当亡国奴的民族气节,为没有能够死在抗日的战场而深感遗憾和对民族前途的无比担忧,以及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的牺牲精神。
就义诗的作者夏明翰于1928年2月8日在汉口被反动派逮捕,次日英勇就义。 临刑前写了这首壮烈诗篇。 夏明翰1928年2月8日被捕,在狱中敌人先是企图收买他,但他毅然回答说:“办不到。 可以牺牲我的生命,决不放弃我的信仰。 ”敌人又对他严刑拷打,他宁死不屈,敌人无计可施,恼羞成怒,终于杀害了夏明翰同志。 临刑前,凶手问他有无遗言,他挥笔疾书,写下了这首气壮山河的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