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