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长的职责是互相纠举及收容安置,亦指邻居之间的负责人,是《周礼》中的官名,《周礼》谓一里分五邻,每邻五家,有邻长,虽名官,实为小吏,各家有事互相照应。
孝文帝太和十年(486)“二月甲戌,初立党、里、邻三长,定民户籍。 ”每五家立一邻长,负责核定户籍,征发赋役。 可复一夫兵役,后改为役调全免。 北齐时改为以十家为比邻,设长一人。
邻长的职责是互相纠举及收容安置,亦指邻居之间的负责人,是《周礼》中的官名,《周礼》谓一里分五邻,每邻五家,有邻长,虽名官,实为小吏,各家有事互相照应。
孝文帝太和十年(486)“二月甲戌,初立党、里、邻三长,定民户籍。 ”每五家立一邻长,负责核定户籍,征发赋役。 可复一夫兵役,后改为役调全免。 北齐时改为以十家为比邻,设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