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如果符合双方已经感情破裂的,还是可能会判离。 夫妻一方不愿离婚,或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可以有主张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只要主张离婚一方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下,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