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后公安机关如果不立案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刑事诉讼法》第112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