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 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 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