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六条中有规定,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解除抵押、质押登记。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并未规定法院查封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因此,法院查封的机动车是可以上道路行驶。 但是,不允许买卖、抵押或者挪作它用。
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