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行为名词解释(票据发行便利名词解释)

票据行为是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权利义务的创设、转让和解除等行为,包括票据的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付款、参加付款、追索等行为在内。 狭义的票据行为专指以设立票据债务为目的的行为,只包括票据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等,不包括解除票据债务的付款、参加付款、追索等。

狭义的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 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

根据票据行为的性质,狭义的票据行为还可以分为基本的票据行为和附属的票据行为。 基本的票据行为是创设票据的行为,即出票行为。 出票行为有效成立后,票据才可以有效存在。 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都是由出票行为引起的。 附属的票据行为是指出票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是以出票为前提,在已成立的票据上所做的行为。

声明:准根文档网所有作品(图片、文字)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saizw@out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