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房子给女儿儿子不让怎么办

如果房子是登记在您名下的,则房子就是您所有的,您是房子的唯一所有人,您有权利转赠过户给任何人,无人能干涉您的转让财产自由,您房子的转让无需儿子的同意,办理有关的过户登记即可。 除非您过世时没有立遗嘱,则儿女都有继承权瓜分您的房子。 因此,如果您是想在过世后将房子留给女儿,最好立个遗嘱并去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样才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依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方式所立遗嘱。 依照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依照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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