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刘景文》这首诗作于元祐五年(公元1090年),是送给好友刘景文的一首勉励诗。 抒发作者的广阔胸襟和对同处窘境中友人的劝勉和支持,托物言志,意境高远。
1、《赠刘景文》是北宋文学家苏轼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
2、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一字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坡仙,汉族,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文学家、书法家、美食家、画家,历史治水名人。
3、嘉祐二年(1057年),苏轼进士及第。 宋神宗时在凤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职。 元丰三年(1080年),因“乌台诗案”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 宋哲宗即位后任翰林学士、侍读学士、礼部尚书等职,并出知杭州、颍州、扬州、定州等地,晚年因新党执政被贬惠州、儋州。 宋徽宗时获大赦北还,途中于常州病逝。 宋高宗时追赠太师;宋孝宗时追谥“文忠”。
4、苏轼是北宋中期文坛领袖,在诗、词、散文、书、画等方面取得很高成就。 文纵横恣肆;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称“苏辛”;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苏轼善书,“宋四家”之一;擅长文人画,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 李志敏评价:“苏轼是全才式的艺术巨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