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书记的任职条件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大学本科以及以上学历;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及外交能力;4、年满18周岁;5、身体健康。 团委书记的职责是:
1、主持召开团委会和分团委书记会,传达院党委和团省委的工作指示;2、负责草拟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总结工作;3、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并交流情况;4、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5、指导并帮助下属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
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