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团支部是共青团系统中的最基层组织。 区别于中央、省、市、县、乡五级团委书记都由公务员担任,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村级团支部书记一般由村干部担任,并且受客观条件实际上采用任命的形式产生。 村级团支部书记既没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编制,也不享受国家在编人员工资福利,而只是享受国家的定额补贴,也就是村干工资,标准根据地方经济情况制定,中西部地区一般在1500-2000元之间,东部地区略高可以到三四千,甚至四五千,其他社保待遇按标准缴纳。
考虑到村里的实际情况,现在很多地方的村团支部书记基本上由上级下派的大学生村官或西部志愿者来担任,他们的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比专职村干略高,中西部地区一般可到2500元上下。
村团支部书记的职责顾名思义就是负责村里的团员、志愿者管理及发展团员等工作。 由于村级团支部时常面临无青年(多数外出务工)、无帮手(多数是书记光杆司令一个)、无经费、无时间(团支部书记经常由村干兼任忙于其他事务)、无动力等困惑,且团支部书记不在村两委序列,没有太多的权力,村团支部书记在村级组织中的存在感相当低,还不如妇女主任有作用。 因此客观来说,村团支部在农村实际上已经处于可有可无、“名存实亡”的境地,这也是当前团委系统要营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夯实基层团支部基础亟需重视并解决的一个难点问题。
说的直点,村团支部书记听着好像很大一个官,其实啥都不是。 想干这份工作,不要有太多奢望。 当然对大学生村官而言可以增加履历和经历,客观来说也有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