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有两起"师生恋"到师生婚
第一起,1953年我10岁,下半年在万庆村念小学三年级。 进了几位朝鲜族同学,其中有姐妹二个姓金的女同学,长的漂亮,能歌善舞。 姐姐大约16岁和我一班,妹妹在小学二年级。 我班班主任姜老师20岁,正和姓于的老师谈恋爱,于老师戴个眼镜,比姜大二岁。 姜老师看中我班姓金的女同学,把于老师一脚蹬了,于老师因失恋调走了。 姜老师对这个姓金同学,穷追不舍。 班里有点活动就表扬金,放学留下这姐妹俩,一起弹脚踏琴,或打乒乓球,或以家访为名到金家,拖到晚上索性住金家。 起初金父以不是一个民族为由,不同意自已女儿嫁给姜老师。 驾不住姜软磨硬泡,终于默认了自已女儿谈恋爱。 师生恋已成人所共知,有的学生用粉笔写在黑板或教室门上,造的满城风雨,到1954年上半年也就是四年级初小照完毕业像,姜老师调走,姓金的女同学不念了。 第二年听说他们结婚了。 2004年,我通过小学同学打听到他们居住在汤原县城,在这位同学带领下,见到了分别50年的姜老师和姓金的女同学。 他们婚后感情很好,生两女一子。
还有一起师生婚。 一位30岁姓刘的中学老师与19岁姓范的女中学生发生了恋情,未婚先孕,1973年生下一女孩,两人结婚。 我1977年到子弟校中学任政治课教员,他们已结婚4年了。 后来女的"红杏出牆",与外人早就"生米煮成熟饭了"。 男的不到60岁病故。
以当时人们的眼光,没看好"师生恋","师生婚"。 认为"老师与学生谈恋爱",并把"女学生搞大肚子","不成体统"。
现在怎么看师生恋?我的观点,在中学,老师讲师德,不得和学生发生恋情,更不得和女学生发生性关系。 与小学生(现在才12周岁)以恋爱为名,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论处。 大学阶叚,老师不宜与学生恋爱,更不得发生性关系。 与之结婚的,既不反对,也不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