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原阳一村民家中6人被杀,含3名小孩,如何看待?

2020年11月15日凌晨5时许,赵某报警称,原阳县靳堂乡娄凤鸣庄村发生命案。

民警5时20分赶到现场,经了解,有3名成年人和3名小孩均已死亡。

经初步调查,嫌疑人叫孙恒飞,31岁,娄凤鸣庄村人,逃跑时驾驶一辆白色奔腾越野车。

最新消息据最新消息显示,犯罪嫌疑人孙恒飞逃跑时驾驶的白色奔腾越野车在黄河北岸某处堤坝被发现,但是孙恒飞不见踪影。

除去已经确认死亡的6名被害者之外,死者之一的丈夫目前也已失踪。

据知情人透露,死者之一的丈夫是去追踪孙恒飞,然后失去联系。

他的手机还能打通,但是一直无人接听,目前生死未卜。

而犯罪嫌疑人孙恒飞是畏罪跳入黄河自杀还是伪造自杀现场,也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孙恒飞为何杀人?这是目前所有关注此案的人们的疑问,目前并未定论,只能通过少量的信息去推断。

死者一家据当地村民说,人比较好,也没有听说他们和孙恒飞或者其家人有什么明显的矛盾。

而孙恒飞是在郑州周边另一个市,中牟市一个家具厂打工,平常也并非常在村里。 而村民对于孙恒飞的评价是“人还可以,会说话”。

这也就是案发后当地村民感到不可思议的地方,两家并无明显矛盾,为人也都还好,并且还有村民说两家关系还不错,为什么孙恒飞如此残忍?连老人和孩子都不放过?

死者当中有一名29岁的女子,孙恒飞31岁,既然两家没有明显矛盾,那么很有可能是人与人之间私下(见不得光)的矛盾。

所以,孙恒飞和这位29岁的女子之间可能有情感纠纷,就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孙恒飞的杀人动机。

“被害者有罪论”不可取此案一出,一些人就抛出了诸如“被害者有罪论”“不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之类的言论。

我认为这样的想法不可取,甚至是危险的。

诚然,一个案件的产生,有其偶然性和必然性,除去突发案件,罪犯和死者大部分也有相关联系,可是这些都不能作为罪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

退一万步说,几个孩子能跟孙恒飞有什么仇恨?他们是无辜的,孙恒飞却把对于某人的仇恨延伸到和这个人有关联的所有人身上,这是不可原谅并且不可饶恕的。

如果孙恒飞感觉自己受到了“不公对待”,他有很多方式可以去解决问题,可以协商,可以报警,可以走法律途径。

但是他却选择了暴力这个最残忍的方式,并且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造成如此恶劣的影响。

请不要再给他找杀人的“理由”了,当数条生命在他手中消失的时候,一切的“理由”都不能成为合法理由,只因生命权始终是第一位的。

声明:准根文档网所有作品(图片、文字)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saizw@out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