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执法权威,承载了国家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近日,广西南宁一名陈姓男子不配合民警调查,还暴力袭警。 9月1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了解到,嫌疑人陈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检察院批捕。
民警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巡逻时,发现一男子有闹事举动
嫌疑人不配合民警调查,还暴力袭警
8月15日0时20分左右,南宁市公安局上尧派出所民警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巡逻时,发现一陈姓男子有闹事举动,于是立即表明警察身份,并要求陈某配合调查。 陈某拒不配合,先后两次对民警挥拳殴打,造成民警嘴唇出血、手臂瘀青,经医院诊断为皮肤挫伤。
当天,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袭警罪由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立案,根据南宁市公安局案件管辖规定移交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侦办。 8月16日,南宁高新分局对嫌疑人陈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8月27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八十七条之规定,依法对陈某批准逮捕。
警方提醒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 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