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了!对于那些参与造假的负责人来说,他们不仅可能面临刑事的处罚,而且所有的股权和资产都是需要冻结的。 直至判决处罚下来,才能够决定到底解不解冻。
目前的康美药业事件已经进入了最后的阶段,并且整个过程也已经水落石出。 就是一些贪心的人,做了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财务造假!证监会罕见措辞定性康美案,这些人被顶格处罚!但是这个所谓的“定格处罚”,真的是太少了,只能说,目前的A股存在的问题 已经非常明显,就是违规获利和处罚力度的不对等。
如果有一单买卖,弄虚作假你可以赚1亿,但一旦被抓到顶格罚60万(被抓几率又低),这买卖你敢冒险做吗?
康美药业又一次让我们明白了这个道理!
康美药业目前已经公布的4大罪行:一是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
二是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问题,2016-2018年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
三是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问题。
四是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而对于责任人的处罚措施也已经颁布:
一、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二、对马兴田、许冬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
三、对邱锡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四、对庄义清、温少生、马焕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的罚款;
五、对马汉耀、林大浩、李石、江镇平、李定安、罗家谦、林国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六、对张弘、郭崇慧、张平、李建华、韩中伟、王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的罚款;
七、对唐煦、陈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观点其实从2016-2018年的虚增货币887亿元这项来看,已经非常严重了,给予许多投资者,甚至机构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巨大。 而60万和80万的顶格处罚明显不能够起到惩戒的作用。
因此,未来的还是应该提高处罚的上限,甚至加入非常严厉的“刑事追究”!就好比在美国财务造假者,可处以500万美元罚款和25年监禁,不亚于与持枪抢劫等恶性犯罪。 而在中国虚假披露惩处力度过轻,最高刑期仅三年,处罚金额最高60万元,无异于放纵违法犯罪。
这种鲜明的对比直接反应出,美股的造假极其稀少,罕见,而A股的造假屡见不鲜,特别还是这些白马股,更令人心寒。
现在康美能不能退市还不确定,但是股民是都希望它能够退市,这样的害群之马,留在股市,本身就是一种祸害。 我们也相信,未来会给出满意的答案!毕竟,以目前的情况来看,难以平民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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