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猎杀女巫一直是中世纪不可抹去的污点。 猎杀女巫之前需要鉴别女巫,鉴别女巫的方法在今天看来实在是不可思议。
(沾满鲜血的《女巫之锤》)
说到鉴别女巫的方法不得不提到一本极为罪恶的书——《女巫之锤》,这本书出版于1489年,作者是多明我会的修士亨利希•克雷默。 作者在书中将女巫描述成为了同魔鬼交易会吃人的邪恶代表,并列举出很多辨别女巫的方法。
按照《女巫之锤》中所说的,如果嫌疑人过着不道德的生活无疑就是女巫,而如果她虔诚而举止端庄,那就是她一定是在伪装。 如果嫌疑人在受审时感到害怕那就是有罪。 嫌疑人为自己辩解证明魔鬼给了她撒谎的本事,她就是女巫。 如果她一言不发,那就是有罪的直接证据。 如果嫌疑人在受刑骨碌碌地转眼睛,这意味着她正用眼睛来寻找她的魔鬼,而如果她眼神呆滞,这意味着她看见了魔鬼,并正看着他……仔细一看,审讯时有反应或者没有反应都会被判为女巫。 要命的是,这本不靠谱的书在当时人眼中确是相当靠谱的女巫鉴别书,到了1500年,《女巫之锤》已经再版了7次。
这种鉴别之书还不止一本,英国国王詹姆士六世曾写过一本《魔鬼学》,在书中国王说到他写此书并非是想炫耀才学而是为了惩处邪恶的魔鬼代表。 国王在书中提出了两种鉴别法:第一种是巫婆身上存在魔鬼的标记——一块与正常人不同的皮肤。 作为这种标记的拥有者是没有知觉的,也就是说折磨他们的时候,他们是不会痛不会哭的,如果哭了,那也是虚伪的泪水。 第二种是将巫婆放到水上,浮在水面上的就是巫婆。 这主要是因为人们相信能够骑着扫把飞的巫婆的体重是很轻的。 可以想象到很多人都沉入了水中,但这不一定就意味着他们可以逃脱惩罚,因为人们相信魔鬼给了女巫在水下呼吸的能力。 此外还有著名的扎针法。 被针刺了之后不疼且不会流血的就是女巫。 还有一种残忍鉴定方法,女巫嫌疑犯被要求拿着一块烧红的铁跑一段规定距离,或者蒙着眼睛赤脚在烧红的犁头上走过,三天之后检查手脚,手脚有伤即有罪。 在这种折磨下,又有谁会没伤呢?
重复祷文是另一种离谱的方法,负责捕捉女巫嫌疑人的人会念一小段《圣经》或是祷告文,然后让女巫嫌疑人准确地复述出来,要求字词和读音都不准出错。 在这种不靠谱的鉴别方法之下,很多无辜的人被当做女巫,接受残酷的刑罚直至死亡。 参考资料:孙岳:《《女巫之锤》与猎巫运动》张晨光:《审判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