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是什么?它能够提升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吗?过渡性养老金主要指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在新旧养老制度过渡期增发的养老金,它对在过渡期内办理退休的人员,保持养老金水平的平稳过度,保持养老金水平不会因为在政策过渡期内产生大的波动是具有重要作用的。
按照目前我国退休制度的规定,要办理退休,首先必须同时达到两个条件,即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达到15年。 只有同时满足了这两个条件,才能顺利办理退休手续。 在领取养老金时,我们大多数人的养老金只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项,但是如果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还要增发过渡性养老金。
目前领取过渡性养老金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一是在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退休中人;二是1996年1月1日之前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作,1996年1月1日之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有的地方是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1992年之后办理退休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作人员;三是2014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后因为离职辞职到企业工作,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上述所例举的人员,都是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由于他们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是在国有企业工作时,还没有纳入社保缴费体系,但是他们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要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但由于视同缴费年限没有个人账户,如果只按照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来计算,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养老金待遇就会比较低,而且也不公平,为了保障这部分人员有一个公平的养老金待遇,所以对于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增发过渡性养老金,作为视同缴费期间没有个人账户的弥补措施。
由于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折算比例普遍高于100%,部分地方为140%,所以通过发放过渡性养老金以后,这部分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至少不会低于过去按照老制度办理退休的水平,也不会大幅度低于个人账户比较高的人员,总体上视同缴费年限还是比较划算的。 但是同样是过渡性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由于实行的时间比较长了,所以计算方法比较成熟;但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过度性养老金,由于是最近几年才产生的,他们的过渡性养老金有一个10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比例计发。
综上所述,过渡性养老金是属于我国养老金计算内容的中的一种,即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除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还要增发过渡性养老金,作为视同缴费年限期间没有个人账户的一种补偿办法,由于视同缴费年限折算的缴费指数为100%到140%之间,所以过渡性养老金对提升这部分人员的养老金是有一定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