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人生的第二个本命年。
那时我还远在他乡,我妈打电话千叮咛万嘱咐,要我买身“红”穿上,她为春节我回去时,她没把此事办妥当,深感自责。
我虽对此不屑一顾,奈何老人们一片苦心,买就买吧,权当给父母吃一颗定心丸呢。
红袜子、红内裤,同别的衣物换洗着穿,没啥区别吗。 平时忙于工作,也早就把本命年的事,给忘的一干二净。
辗转又到了年底,去海南出差。 青天白日的地方,轻装简行即可,而且基地有干活穿的衣服,只再带一件儿短袖短裤。
大约元旦前的一个星期,赤着脚干活儿,一脚踢到了铁皮上,脚面上皮开肉绽,一道约10公分的伤口,血涌如泉。
生平第一次,在小诊所,缝合伤口,吓得全程没看一眼,只觉的有三针钻心的疼,竟连麻药都管不住。
人在遭难的时候,会特别想念爸爸妈妈,以及各种亲人,我也不例外,想起我妈提醒我买身红穿的话,临近年末,终究没逃过一劫。 那一刻,我多想回到爸妈身边,但又生怕他们知道这个糟糕的消息。
从艰难地穿衣如厕,到单脚蹦蹦跳跳,从拆线到愈合,大概用去了40多天。
转眼又是一个春节,我回到家,晚上睡觉前洗脚,妈妈看着我的脚说,拇指那儿的灰怎么那么多,用手好好地搓一搓,洗干净。
那里哪是灰,是伤口愈合后留下的疤痕,一道短短地浅褐色印记。 不过我妈说是灰就是灰吧,这是一个永远也不会说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