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邻居发生地界纠纷,邻居以自己是公务员身份,准备去找政府告状,这种情况下,赶紧退让为宜。 古有“六尺巷”,“让他三尺有何妨”!这样一来,既避免了麻烦,又和睦了邻里关系,远亲不如近邻,你是公务员肯定不常在家,家里面有个事,邻居也有个照应,两全其美,多好的事。
过去是民怕官,怕和政府打交道。 家里面有个干公事的,可以占许多便宜,亲戚朋友有个事,也方便找人,熟人好办事。 现在是法治社会,没有民怕官一说,一切都按法治来,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也强了,没有人敢再欺负到群众头上。 政府强调服务,所有的政策、管理都是公开公平公正的。 反过来,公务员受的约束更多,有单位管,有纪委管,如果有个什么事情发生,还敢像以前一样利用手中的权力,徇私舞弊,谋取个人的利益,肯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因而现在反过来了,是官怕民,遇到个事,有点公职的,都是称息事宁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量减少影响。
现在土地上的出产价值极小,多种点少种点,差别不大,许多在外有公职,或者在外务工的,家里面的地都撂荒了,没办法都无偿让亲戚朋友去种,以避免浪费。 也就是城郊的地值钱,或者宅基地比较重要,其他让就让了,以和为贵。 千万不要为此事纠结,无论你占理不占理,让邻居到单位或者纪委去闹,最后吃亏倒楣的还是你自己。 本单位就发生过一起这样的事,城郊村的送孩子上学,骑电动车逆行、闯红灯,和单位小伙轿车发生碰撞,交警部门判对方全责,结果单位小伙不仅要自己修车,还要修对方的电动车,最后对方还天天来单位闹,最终赔了两千元了事。 这就不是责任的事,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