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受到身体侵犯时,应该奋力反抗吗?

警察办案时,问过几个姑娘,遭遇X侵害的时候她们会反抗吗?基本上都说是消极对待,因为反抗失败,继续反抗说不定有性命之忧,只盼着这种痛苦快点结束。

十多年前,一女孩在午夜被农民工JS,虽然女孩在反抗中咬断了农民工的一截舌头,仍然死于非命。

女孩刚和网友开完房,两个人在网恋的时候,男的信誓旦旦,把她当女朋友,见面开房后,女的发现却男的脚踏几只船,对此,女孩醋海生波,期间大吵大闹,男的年轻气盛也不服软,两个人就在酒店房间里大打出手,女孩力气小,被男的胖揍一顿,此时已经是夜深人静,女孩忍着疼痛收拾东西就准备离开,酒店外面黑黢黢的,路灯时隐时现。 男的不管不顾,任女孩折腾,虽然两个人刚打了一架,私心里,女孩仍然希望网友去送送自己,因为酒店离火车站有一定的距离,而且午夜时分,街上人烟稀少,车辆也不多,但她说不出口,于是磨磨蹭蹭的提溜着背包离开了,她刚刚被打了一顿,身上疼,脸上也火辣辣的,那是男人扇的几耳光。

她后悔了,不该这么任性,不该把自己的身心交付给一个暴力倾向和花心大萝卜。 对方是帅,帅又不能当饭吃。 但事已至此,说什么都晚了,于是女孩来到大街上,此时,大街上灯火辉煌,但冷冷清清,好半天也没有一辆车路过,女孩很伤心,她一边哭着,一边慢慢往火车站走去,她没想去另外一家酒店,只想快点离开这座令她伤心的城市。 走走停停的,女孩离火车站越来越近了,到火车站有两条道,一条要经过一个巷道,另外一条绕道而行,但时间用得久,女孩在巷道口徘徊了半天,她硬着头皮就进去了,因为她观察了一下,巷道里没有其他人,只有树影婆娑,路灯昏黄,就连野猫也没看到一只,寂静无声。

女孩慢慢走着,只听到细碎的脚步声和看见自己在路灯下时短时长的身影。 胜利在望,她已经可以隐隐约约听到火车站的喧闹声了。 巷道出口是一个公共厕所,不知什么原因,公共厕所门口的灯坏掉了,漆黑一片。 她壮着胆子一步一步的挪动,不时左看看右瞅瞅,她不知道的是,在离她不远处的电线杆下站着一个壮年男子,他正用狼一样的眼睛瞄着女孩,女孩衣着厚实,但他仿佛长了一双透视眼,他几步窜过来,走到女孩面前,女孩吓得魂飞魄散,大声惊问,你想干啥?农民工二话不说就把女孩摁倒在地,女孩刚刚被打一顿,身体又疼又累,她没有一点反抗之力,农民工摁住女孩的手脚,就来亲吻她,女孩咬住他伸进来的舌头,农民工疼痛难忍,女孩不松口,直到把农民工的舌头咬断为止,农民工不松手,他越发用力掐住女孩的脖子,女孩拼命挣扎,大声呼救,歹徒死命掐住女孩,不知道多久,女孩无声无息。 农民工仍然满足了自己的兽欲才放开女孩。

歹徒自然知道自己已经犯下了滔天大罪,但舌头上的疼痛也忍不住了,所以,他便去了一家医院做缝合手术,医生发现了不对劲,急忙报了警,还没等农民工的手术完成,就被一副锃亮的手铐给拷住了。 后农民工被依法执行死刑。

我们在媒体上见过太多烈女的故事,为了反抗被强的命运,她们不屈不挠,以死抗争,即便落下终身残疾甚至失去了生命,但世人对她们的精神却大都赞赏有加,以至于某一个女性在面对强奸,没有反抗,便成了“另类”,成了被“批判”的对象。 成了受害人有罪论的反面教材。

什么歹徒干嘛不找别人就找你,还不是自己不检点,穿的奇形怪状,这不是招蜂引蝶吗?

我个人觉得,看情况而定。 如果反抗不了还是顺从吧。 生命可贵。 如果周围有路过的人,奋力呼救,但前提是有充分的把握 ,不要没打着雁却被啄瞎了眼,得不偿失,更恐怖的是,就怕呼救的时候,惹恼了歹徒会被他杀人灭口。

就像警察朋友说的,他们经办过很多案子,女性被性侵害的案子相当多,其中有被捡尸的,被劫持上车到郊外实施犯罪。 还有就是放迷药,女孩在无知无觉的情况下被害。 有的是暴力实施犯罪,受害人无力挣脱,只好放弃了反抗。

所谓的烈女何尝不是女孩头上的一副枷锁?让她们即便是受害者依然要承受一切流言蜚语,甚至于恶意满满超过了对歹徒的谴责,这让受害者无所适从,反抗,反抗不了,不反抗同样也是被千夫所指。

所以能反抗就反抗吧,不能反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当是被疯狗咬了一口。 但事后一定记得要报警,不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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